| 黄亮亮 |
2008-09-13 14:12 |
武当休闲山庄欢迎您
一、报名须知: 1、 游客餐团旅游前需提前(出境团30天,国内团10天)报名;报名时及途中需持本人身份 证或其它有效证件。 2、 报名时需预付总团费的30%位于付款,余款需在启程前(不含出发当天)3天(国内旅 游)、7天(出境旅游)付清。逾期不付清团费者,作自动退团处理,旅行社扣除总团费 的10%作为业务损失费。 3、 游客报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发日期,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由旅行社收取因此而产生的额 外费用和业务损失费;经双方协商不成游客提出退团时,按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的办法 处理。 4、 有特殊病史或其它原因的游客报名时需充分说明,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。 5、 旅行社组团以16人以上为成团;参团人数不足时,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服务内容和标 准不变的前提下,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于其它旅行社共同组团。 6、 小孩的收费标准。不满2岁的收总团费的10%;2--11岁的收总团费的60%;12岁以上的按 成人收费。没收100%团费的小孩不提供酒店的床位,火车、轮船等城市间的交通工具费 用按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二、团费包含的费用: 1、 行程表中所列城市间的交通费;各地游览的交通费。 2、 行程表中所列酒店或同等级酒店的房费,凡单身报名者或不能与其他人同住者,则需交 单人房的附加费。 3、 行程表中所列游览点的第一门票。 4、 行程表中所列的膳食费(不含酒水)。 5、 导游服务费。 6、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;国内旅游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;出境旅游保险金额不得 低于30万元人民币;一日游(含入境旅游、出境旅游、国内旅游)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 元人民币。 7、 机场建设费。 8、 行程表中所列的其它所包含的费用。 三、团费不包含的费用: 1、 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。 2、 行李托运费。 3、 非旅行社所能控制的情况造成交通延误而引致的额外费用。 4、 酒店内除房费以外的个人消费。 5、 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。 四、临时取消行程的退款办法及责任: 1、 游客报名后要求退团时,旅行社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: 出境团:出发前20天退团,扣总团费的10%;出发前20--10天退团,扣总团费的20%;出发前 10--5天退团,扣总团费的50%;出发前5--1天退团,扣总团费的80%;出发前当天 退团 ,扣总团宽的80%。 国内团:出发前7天退团,扣总团费的10%;出发前6--4天退团,扣总团费的20%;出发前3-- 1天退团,扣总团费的50%;出发当天退团,扣总团费的80%。 2、 游客报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、法规或行政机关制定、发布具有 普遍约束力的决定、命令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时,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;造成团队行程 更改、延误、滞留或提前结束时,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,所造成的费用 差额按“多退少补”的办法处理。 除上述情况外,因其它情况而必须取消团队行程,旅行社应在团队出发前(国内团三 天,出境团七天)通知游客,否则承担违约责任,退已付团款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 10%的违约金,旅行社出发前当天通知游客取消团队行程,退已付团款并赔偿旅游者已交 预付款30%的违约金。 3、 游客交费后如国家政策性调价,旅行社有权调整收费,拒绝缴纳者,旅行社有权取消其 随团资格,并按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。 4、 鉴于途中可能出现各种意外情况,旅行社有权对行程表内各项安排临时作适当调整,但 需事先同旅行团领队或游客讲明情况,并征得书面同意,因调整所造成的费用差额:超 支费用由旅行承担;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则将实际费用退还游客。 5、 游客在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某项活动,均作自动弃权,所交费用概不退还。因游客的 责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随团旅行,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。 6、 旅行社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优质导游服务,游客有责任配合导游工作,遵守团 队纪律。如游客故意不守纪律,严重干扰团队正常运转,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, 并扣除已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费。 7、 游客在旅途中因病无法继续旅行时,旅行社扣除游客已花费的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后,将剩余团款退还,医疗费由游客自理。 8、 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意外事故时,按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条例、规定交由相关 部门处理。旅行社应尽力提供必要协助,但无需对该事故负责。 9、 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受旅游投诉中心(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)监管,如因服务质量问题造 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,游客可向山东省旅游投诉中心或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 中心(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)投诉。 五、本细则所承的“出发前”、“不满”、“提前”不包 含本数;“以上”包含本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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