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第3楼无根水于2008-08-14 08:51发表的 : 呀!原来如此!老眼昏花,加错楼层了!多谢多谢,抱歉抱歉~
引用第4楼jackii于2008-08-14 09:00发表的 :不客气!如果允许在当天或道次评分后5日内撤销评分操作就好了。加错了也可以纠正。现在是斑竹加错了不得不再扣回同样的评分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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