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都市里的野兽 |
2008-05-04 18:57 |
武当休闲山庄欢迎您
2007年夏天,我在广州认识了一个做冬虫夏草生意的老板,当时和他聊了一个多小时,生意没做成。前一段时间(08年四月份),那个老板打电话给我,问我有没有货,他要收。我告诉他我不做这个生意了,但还有朋友在做,我可以帮忙联系一下。 后来我打电话给西宁的一个朋友,让西宁的朋友电话联系那个广州老板。让他们自己讨论交易的事情。然后我就不过问这个事情了。 后来西宁的朋友有问了我广州那边老板的情况。我实话实说,说没和他做过生意,只留给那个老板一根样品,那老板也付了我样品费。后来西宁那个朋友有要我电话联系过几次那个广州老板。问一些产品规格和来回路费之类的事情。本来我不该过问的,但碍于朋友的一再要求,就帮他联系了那个广州老板,也把情况转达给西宁的朋友了。 前两天,西宁那朋友托人把一公斤货带到广州和那个老板交易。交易完了,西宁那朋友的委托人上了火车才发现,货款被掉包了,人民币变成一包白纸。西宁那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了情况。原来那个广州老板是骗子。我问他报警没有,他说没有。结果弄到晚上八就点才报警。距发现钱被掉包后将近4个小时才去报警。 我想请问一下,在这个事情上,我要负担法律责任吗? 特别说明:从去年夏天和那个广州老板见过面之后,我就一直没去过广州。案发的时候,我在青岛出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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