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第2楼jackii于2008-01-14 08:16发表的 :同意制定明确的规定,以便于会员遵守和提刑官统一处罚尺度。个人建议是否加上连续使用标点、符号的情形,如连续使用标点符号6个以上属于灌水。否则如果回帖汉字达到6个,后面就是加上100个标点符号也不算违规,不能处罚。
引用第11楼cofco于2008-01-14 21:01发表的 :第一条建议把6个汉字改回原来的5个汉字,因为第一我们这些老会员都习惯了,万一到时忘记了,就麻烦了,呵呵另外由于以前都是5个,突然改成6个了,对以后执法的就困难了。虽然说可以看回复的时间,但这又无形中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和强度!另外再讲一个执法方面的问题,规则定的这么细是好事,可是真正执法者未必都记的住这些扣分标准哦。以后的执法工作可就麻烦了,如果不按照规则办,那是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;按规则办,那对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是个不小的考验哦.......
引用第0楼博客于2008-01-13 23:52发表的 <投票>关于对违规回复的处罚规定和标准(试行) : 6、复制、照搬照抄他人的回复内容的,扣10金币.......
引用第15楼lovemaggie于2008-01-15 01:44发表的 :想问一下,复制别人的原话,然后再做回答这样可不可以呢?
引用第31楼xgq1818于2008-01-23 13:06发表的 :想问一下,复制别人的原话,然后再做回答这样可不可以呢?
沪ICP备:05041533号